祈竹仁波切《生死之輪》 十二因緣總說

祈竹仁波切《生死之輪》

十二因緣總說



在這十二支中,「無明」、「愛」及「取」的屬性是煩惱;「行」及「有」屬於業;「識」、「名色」、「六入」、「觸」、「受」、「生」及「老死」則全屬苦。



如果以四聖諦來解釋的話,「無明」、「行」、「愛」、「取」及「有」屬於苦的來源(集諦),而「識」、「名色」、「六入」、「觸」、「受」、「生」及「老死」全屬苦諦. 。

如果以另一種類來說,「無明」、「行」、「識」、「愛」、「取」及「有」屬因,「名色」、「六入」、「觸」、「受」、「生」及「老死」屬果。



我們已談完十二支因緣的個別定義,現在衲說一說它們是如何共同運作的。假設在某一次前生或今生中,我們由「無明」所驅使,作出了殺生業(「行」),在「識」中留下了這殺生之業因。這三者,在今生臨終時遇上了臨終一念的煩惱(「愛」及「取」),便構成了下一生墮於地獄中受生的因素(「有」)。在死後,我們便在地獄中投生(「生」),而漸次有「名色」、「六入」、「觸」、「受」及「老死」,這便完成了一套完整的十二因緣流轉過程。



我們在經歷某一套的十二因緣流轉過程時,同時會因為無明等驅使,作出種種別的業因,發展出極多套尚待完成的因緣流轉。正是這樣,我們便被套在一圈又一圈的生死循環之內,不可逃循出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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