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諦之[諸法無我] 大司徒仁波切

四諦之[諸法無我]

大司徒仁波切



這是佛法的第四印。「我」主要有兩面:人「我」和法「我」。我們也可以說有生命的我和無生命的我。前者,有生命的我,又與「我」及「我所」有關。



我們一說「我」,就有「惑」在。「我」是幻。這一點可以很容易的用理智和邏輯來證明,因為「我」若實有,「我」就必須是獨立和永恆的:「我」既極具依賴性和相對性,所以「我」不可能是實有的。「我」之依他而起,只是幻相。「我」既無,「我所」亦不能存在。佛學對此有極其詳盡的分析。



諸法無我,主要是說藉分析物質與時間最小的假想單位,顯示出「時」、「空」諸法俱無自體。既然不可能有所謂最短時間(最短的時間必須是無法區分、毫不持續的時間),那麼如何能由這些不可能有的最短時間,來構成實有的較長時間呢?如果此一推論是正確的,事事物物又是怎樣開始的,所謂時間又有何義?對於物質的最小單位來說,也是一樣:如果所謂最小分子真是最小的,那麼它就必須是不可分的,沒有方向,沒有內外,前後等等(若有,就可以分,也就不是最小的分子了)。既無上述種種條件,就沒有體積或大小,也就是無。要想澈底的、精確的說明此點,需要很長的時間,因為全部的中觀理論都在其中。



中觀在這一方面的了解得自對四個主題的分析。這四個主題是:「因」、「果」、「因果」、以及「一般」。這四種分析產生所謂中觀的四大教義,猶如中觀的字母。懂得這些字母,即是掌握了一切中觀言論之鑰。



因此,沒有究竟之「我」,但有相對之「我」。因有此相對之「我」,佛乃又說沒有一法不是相互依存的。「我」即是相對世間的一個依他而立之法。「我」積善業,則得善果的是「我」,非他,「我」研究學問,則受良好教育的是「我」非他。在相對的層面上,沒有不依他而立的,所以的確有「我」。在究竟的層面上,就是因為一切都相互依存,所以無一具有實存的本質。一切都依他而立,所以無一具有堅實的,獨立的存在,故說一切無常。



這樣一來結果如何呢?從某方面看,似乎是一片混亂,其實一點也不亂,一點也不會令人困惑。我們學中觀時就得知真理有究竟與相對兩個層面,以及如何才能極其清楚的了解這兩個層面而不致發生混淆。我們是在相對層面修行通往究竟層面之道。此究竟層面是我們的本質,是我們的見地。採納並了解此種見地者是相對層面之人。這就是為什麼在各為杜哈(doha)的神秘之歌中說:



於此虛幻世,修行虛幻道,

虛幻修行者,求取虛幻果。



此偈的意思是,依究竟見,相對的就是虛幻的。雖然如此,處於虛幻中的我們仍須努力前進,以除虛幻之障而得證悟。要除虛幻之障,我們首先必須造虛幻的善業,除虛幻的惡業。



在貪、瞋、癡控制之下,我們不可能獲得證悟。我們必須捨離所有助長貪、瞋、癡的因緣,以便除去它們。同時,須修善因。是故,我們必須戒殺護生而得增壽,必須戒妄語而說實語,以造良善高尚的語業和環境等等。



所有這一切都是善性的,但並不是主要的,因為它們仍然是幻。要除此幻,我們必須修禪,利用良善的語業和健康的生活確實擺脫有二之見。太陽、雲和風即可作為實例。即使烏雲蔽空,太陽仍在。若要除雲,須有強風。風吹雲散,太陽乃現,但因有風之故,我們並不能感到太陽全部的熱與能。至此,風亦成障,也須除去。我們必須先造虛幻的善業,用以除去虛幻的惡業,然後再用不二之慧除去虛幻的善業。



以上對四法印所作的略釋之中,最重要的一點是,相對的與究竟的都要包括在我們的基本見地之內。若不如此,就不易掌握佛法的真髓,因為一切法教都是基於這兩個層面而說的。



我們如何將這種做法應用於修行呢?我們有時快樂,有時不快樂。這些法教並不是要我們在快樂的時候對自己說:「啊,那算不了什麼,只不過是「空」而已!」也不是要我們在痛苦的時候想:「啊,那算不了什麼,我該受苦。」我們雖像他人一樣仍有苦樂,但我們在受苦或享樂之時,心裡要明白苦樂皆非實有,完全如幻,如經驗,如夢境,是故不必對其生厭而求避免。



我們必須盡力避免痛苦,而不對痛苦生厭惡心,不把痛苦當真;我們也必須盡力享受快樂,而不把快樂看得太實,只是站在超然的立場,為家庭,為改善生活盡己之力。這是了悟的一面。另一面特別適用於我們的修行。當我們為善、持戒等之時,我們不應視我們的修德之行為堅實的或極其殊勝的;我們只應如實視之。為善之時不應有自私的動機,不應有牢固的善惡觀念。這樣我們才能看到全貌。當然,我們無法在每做一事時都如此想,但是我們可以使自己逐漸習慣於此一通用的做法。



這種完整的見地,據說就是真正佛法之「相」或「印」,亦即佛法的基本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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